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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王攀(河南 職員)
  “雙十一”快到了,有關對於電商的監管消息也多了起來。近日,質檢總局冒充“神秘買家”(工作人員扮成普通顧客)抽檢電商,從天貓、京東、蘇寧、亞馬遜、噹噹、1號店、凡客等電商平臺抽取了359家企業生產的502批次電子商務產品,抽查結果顯示,網絡銷售的兒童玩具、服裝、鞋類、背提包和小家電等,合格率只有73.9%。(11月6日《京華時報》)
  “神秘買家”——質檢總局的工作人員扮成普通顧客,對電商這種體驗式監管,效果顯著,值得其他監管部門學習,可成為一種監管常態。幾天前,國家工商總局約談電商,要求“雙十一”促銷要多一些規範。但僅僅是督促約談,效果往往不大。
  而像質檢總局扮作“神秘買家”的做法,一是等於把監管力量下移了,把自己當成普通消費者,對於電商存在的一些問題就能夠感同身受,這種體驗式監管容易掌握證據;二是這種方式極具隱蔽性,讓商家防不勝防,他們不可能知道買家的真實身份,也因此,這種監管方式一旦成為常態,將極具威懾力,使商家不敢以次充好。
  所以,這麼好的監管方式,沒有理由不成為一種常態。只是監管部門願不願意的問題。要知道,即使是實體店,也會有諸如突擊檢查、暗訪等監管方式,這隻是一個線上線下的問題,並且網上抽檢的方式更便捷有效。
  當然,“神秘買家”需要監管部門投入人力物力,有時候由於條件所限,未必能夠做得到。那怎麼辦呢?我認為,除了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扮演“神秘買家”,還可以聘請普通消費者作為監督員,或者對消費者採取一些鼓勵措施。
  要知道,一些消費者買到了不合格產品,不去舉報,除了怕麻煩、擔心舉報了沒用以外,還有就是舉報並不能給自己帶來實際利益。如果更多的消費者成為監管部門的“神秘買家”,形成監管的天羅地網,當“親”變成了“警”,商家就要掂量掂量了。
  總之,質檢總局的“神秘買家”,這種體驗式監管,有必要在各部門進行推廣,落實到日常的監管當中,而不是逢年過節的“殺手鐧”。  (原標題:“神秘買家”式監管應成常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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